扶摔倒老人反被诬陷,天天发车准时送达_123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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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5-02-28 全国物流 10 次浏览 0个评论

扶摔倒老人反被诬陷,天天发车准时送达_123随叫随到

江宁区:老汉骑电动车撞护栏摔倒,少年扶起他反遭诬陷, 你怎么看?

在道德舆论上予以谴责和鞭挞,让这些缺德之人身败名裂、臭名远扬。在法律上,要追究这种蛇蝎之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判定为诬陷他人的诽谤罪,图谋敲诈别人财物的诈骗罪等。让这种无良小人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弘扬社会正气。

现在有些老人真让人讨厌,而且说句粗话有的根本就不做人事,甚至骂一句有的几乎就不是东西。尊老爱幼你让人怎么去尊他?以老卖老他爱幼了吗?特别是有极个别(其实不是少数)的老妇人,打扮的妖艳古怪扭扭捏捏,言行举止尖酸刻薄,稍有点不随意就强词夺理无理取闹,骂人恶毒致极。说真的都让人作呕!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助人为乐这个词变成了助人为仇。你借钱给亲戚朋友吧,你要用钱你还不能要,要了就说你小气不够朋友。你扶倒地的人吧人家还倒打一耙最后还赖上了你。你花钱买个座想休息休息吧,你还不能坐还要让给似老非老的人,你能不让吗不让试试?我要说再遇上上面这种人这些事,千万不要惯着他们要好好的给点颜色给他看看。

之所以,之前今日头条不是出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吗,那就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是什么?这就像这件事情一样的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之一。明明是在做好人好事的,结果,居然,竟然被人讹诈了,大家说这社会还能做好人好事吗?这是一方面,然而,最可怕的就是当这件事情到了官方手里时,官方如能调查清楚后还好人好事者一面正义旗帜的,那,好人好事归根结底还是得到很定的,然而,如像第一次的那样好人好事亲历者,居然,竟然被官方判了赔偿之罪的,那么,好人好事的谁还敢去做呢!所以,我认为,当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情时,官方首先要切底地调查清楚,反正,现今的电子眼多得是,所以,绝不能冤枉做好事的见义勇为者,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有人情味和正义感,相反,只会让社会走向极端,因此,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时,请官方慎重加慎重,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人们才绝对的尊重和信任公权力的!对吗?

这样的事情还真难死人!我曾经在水中救过两个孩子,也曾经以各种方式帮助过很多老人。现在我已66岁了,坐公交车只要看到年龄大的,带小孩儿的,我都会给他们让座。看到网上经常报道不良老人的事情,心里很难过。希望这只是个例,尊老爱幼的美德还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推行下去,否则,我们何以为人?

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常州84岁的老人自己骑三轮车在一拐弯处,因操作不慎而翻车,当时倪先生正好在场,他便立即把老人扶起来。这时老人的侄女开车经过此处,见此情景,不但不去上前感谢倪先生,反而一口咬定,老人是被倪先生撞倒的。倪先生好心好意,也没有计较这么多,还主动把老人送往了医院,垫付了2000元费用。

倪先生从医院回来后,向交管部门反映这个情况,通过调取监控和现场勘察,澄清了事实,老人不是倪先生撞的,是年老昏花,自己翻车的。老人家属蛮横无理,硬是冤枉是倪先生撞的,还要找上级交管部门复议。好心救人反受冤屈,这真让倪先生寒心,也伤了当今社会所有善良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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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前几年,媒体对类似事件进行的热议:这个社会有些人到底是怎么啦?难道真是象有人所说的那样:“好事不能做,做了反惹祸”吗?热议的结果还是满满的正能量。现在这件事又上了热搜,很发人深思。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人善人欺天不欺”。这话古话说得非常好。我们为好心的司机这种善良的行为点赞,社会需要正能量,需要人的本性善良,任何时候传统美德都不能缺失。倪先生这种善举理应受到表扬和奖励。我们谴责那些心理扭曲,违背良心说瞎话,栽赃诬陷别人的人,理应付出代价,被救人及其家属不讲道德,反而讹诈施救者,如果构成犯罪,一定要论罪惩处,决不能对这种忘恩负义的姑息迁就。以更好地弘扬正气,营造见义勇为,善心积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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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又再次上演,好心扶摔倒老人,反被冤枉,这样的事情何时才能销声匿迹。

江苏常州货车司机倪先生往厂门口倒车时,看到车前拐弯处一骑轮车的老人摔进水沟里。他赶忙倒挺好吃车并喊厂长一起将老人扶了上来。恰巧老人侄女路过,不问青红皂白便认为是倪先生撞的。并逼着倪先生将老人送到医院,又以没带钱为由,让你先生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

从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来看,老人到底是自己摔的还是倪先生撞的,暂时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老人的侄女是否看到了老人摔倒的整个过程,不得而知。但在事情尚不明确的状况下,老人侄女便一口咬定是倪先生撞的,显然不合适。而且,也没有理由让倪先生垫付医药费。那么到底是不是倪先生撞的呢。

好在现场有监控摄像头,民警在调取现场录像详细查看后,确定老人是自己摔的,并没有撞到倪先生的车,与倪先生没有关系。认定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在现场监控的佐证下,终于真相大白,倪先生是完完全全的见义勇为做好事。这位老人已经84岁高龄,根本经不住那么一摔,倪先生的善举也算是救了老人一命。而对于倪先生来说。算是幸运的,现场监控为他洗清了冤屈。既然事情原委已经清晰,那老人家属应该归还倪先生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而老人家属又是怎么做的呢,接着往下看。

据倪先生反映,事故弄清楚后,老人家属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而且转脸又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并表示:“现在我不做主了,我什么事都不管了”。但在最初时却称,这个家是她当家的。可据了解,这位老人姓许,是一位孤寡老人。

事故最初,老人的侄女积极参与此事。但在事情弄清楚后,老人的侄女又极力与此是摆脱干系。从最初的“当家的”演变成了之后的“与我无关”,前后的表现截然不同,判若两人,无疑是在躲避归还倪先生之前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从最初的有利可图到最后的无利又贴钱,导致了老人家属前后态度的变化。倪先生垫付的2000元能否拿回来,还是个未知数。

对于事故的最终认定。老人家属并不是很满意。并且已经向交通上级部门提出异议。

1、这起事故的前因后果已经非常明确,倪先生是做了好事又被冤枉。从老人家属的态度来看,倪先生垫付的2000元拿回来的概率不大。倪先生感觉这件好事做得特别窝囊,而类似的事情此前发生过不少。正是因为有像这位老人家属一样的人存在,才会导致一部分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当遇到摔倒老人时,会在扶与不扶之间犹豫、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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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这次是货车司机倪兴响扶起摔倒的了老人反被冤枉撞人,幸亏交警最后找到视频还了倪先生清白。这样的事情让人气愤,全国已经多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对于诬陷讹诈者应该严格依法追责。先去梳理下这件事情吧。

近日,江苏常州的货车司机倪兴响遇见了烦心事情,家人责怪他是多管闲事。到底遇见了什么事情了?原来倪先生在一家厂门口倒车的时候发现前面有一个骑着三轮车的老人摔倒了。倪先生赶紧上前帮忙将老人扶了上来。这个时候老人的侄女刚好路过,可是她不仅没有感激,还一口咬定就是倪先生撞到的老人。老人的侄女逼着倪先生将老人送到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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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医院,老人的侄女说没有钱,逼着倪先生又垫付了2000元的医药费。摔倒的老人已经84岁了,倪先生担心老人所以还是交了医药费,但是事后觉得自己太委屈了,明明是做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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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去找了相关部门,很幸运的是这个路段是有监控摄像头的。民警调取现场录像详细查看后,确定倪先生并没有撞到老人的三轮车。交警认定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还了倪先生清白。也就是说老人是自己摔倒了,倪先生是做好事了。

很多人都认为老人的家属应该感谢倪先生道歉了吧,但是并没有。老人的这个侄女最初说自己是当家人,现在的态度是:“现在我不做主了,我什么事都不管了”。这个态度说白了就是不想给倪先生还钱吧,看老人家属的这个态度,估计倪先生垫付的钱靠自己是很难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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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监控的佐证下,事情才真相大白,要是没有监控怎么办?现在很多人都抱怨没人做好事情,却忘记了很多如倪先生见义勇为后都被诬陷了。 人摔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要是倒了,怎么扶起来了?个人觉得不能一直让做好事情的人寒心,诬陷的人要付出代价。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诬陷讹诈者应该严格依法追责。

好心扶摔倒的老人却被冤枉,这种现象已经导致很多有爱心的人不敢去帮助老人。但是面对有危险的老人,还是会有爱心之人去大胆施救。

一、江苏常州倪先生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却受到老人家属的为难。

1、倪先生好心施救摔倒的老人。

就在最近,江苏常州的倪先生就遇到一件闹心事,当他开车到一个路口时,发现有一位老人骑三轮车拐弯时,由于操作不慎而翻到路边。倪先生见状马上就停车将老人扶起,然而就在这时,老人的侄女开车经过,就一口咬定是倪先生撞倒了老人。

2、倪先生将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医药费。

由于怕老人真出了什么问题,倪先生也没有和老人的侄女计较,主动把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院费2000多元。等处理完医院的事后,倪先生马上找到交管部门,通过调取事发路口监控录像,终于为自己证明了清白。

3、老人家属混不讲理,面对证据竟然不道歉。

然而有了录像为证后,那位86岁老人的家属却说他们做不了主,不管了,甚至连一点歉意都没有。交警看到老人家庭这么不讲理,便出了事故认定书,结果老人家庭又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了复议。

二、好心施救却被讹诈,倪先生的遭遇再次伤了好人的心。

1、对于摔倒老人家属,明明有录像为证,却还要复议,这种行为让人不耻。

要说寒倪先生心的人,恰是老人和家属,明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有当事老人自己清楚事发过程,又有录像为证。但是他们偏偏就不能本着一颗诚实善良的心去对待这件事,反而是想讹诈倪先生,对于这种没有感恩之心的人,其行为真让人不耻。

2、我建议倪先生不妨提起诉讼,必须要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这些年,老人摔倒了,究竟怎么办?一直在讨论着“扶不扶”的焦点,成为我们心中的焦点难题,因为不扶就会违背中国传统的道德美德,扶起来就怕被讹诈,冤枉得让自己出钱,好事做不成,还惹了一身腥的结果。

从这起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了,好心人扶起来反被冤枉的事实。不由得想起了13年前,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南京彭宇案”。

南京彭宇案也是讲述这么一起南京彭宇扶起被撞的老人,最后被老人的家属告上了法院,最后彭宇赔偿老人南京彭宇案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然在二审的时候,最后南京彭宇以一万元的代价,取得了与老人家属的庭外和解。

不过那时候彭宇直接爆了一句粗话,也愤怒表达了,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谁还敢去做好事,不得不让人陷入沉思与纠结。

慢慢地这些年,我们在网上看到了太多因为摔倒不敢扶,甚至需要录视频为证才敢做,不断地考量着我们的道德底线,不断地让我们感觉到心寒与躲避这样的事情。

当然这一起江苏男子扶起老人的事件中,刚好是有监控录像视频作为见证,但老人的子女就是野蛮不讲理,即使在确凿证据面前,也躲躲闪闪的过去了,还叫嚣要赔偿。

为啥遇到这样的误会解释清楚的情况,我们首先要对施救者表示真诚的感谢,甚至为自己不礼貌与唐突表示道歉。

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何必要如此咄咄逼人得让施救者感觉到难受且绝望的时候,这不就是彻底打击了他的热爱与履行社会公德的热心肠了。

江苏常州84岁老人摔倒好心扶起反被冤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货车驾驶员倪兴响经过礼洛路建东村时想都没想就把摔倒的老人扶了起来。结果谁知道老人的家属正好经过,一口咬定是倪兴响撞的,还逼着他把老人送到医院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驾驶员也比较幸运,最后还是有视频来证明他的清白!

扶老人被讹,这不是第一起,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但是,即便在一起又一起的讹诈被证实之后,这类讹诈行为却没有减少。就问你,这样你敢不敢扶,你愿不愿意扶!

这类讹诈事件使得我们社会的道德水平严重下降,使得公众不敢做好人,不敢行好事。而这些人之所以屡屡讹诈,主要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即便被证实属于讹诈,那结果又怎么样?无非就是无法从见义勇为者出讹到钱。这种算是违法成本吗?这根本就不属于任何代价,因为本身就没有权利向其要赔偿。我们相关部门其实有必要针对这种讹诈行为出台相应的规定,及时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罚。通过及时的执法,及时的惩处,警示和告诫这类具有不法意图之人,以维护社会公道!

扶老人反被勒索诬陷层出不穷,“扶不起”现象日渐剧烈,路边老人摔倒到底要不要扶?

扶人之前“拍照”什么的本身就是对善良人的一种讽刺和警告!对维系千年稳定功不可没的传统文化的一种亵渎!现在办道了。无能的表现!我们的教育方式要改改了我挺不喜欢朱熹理学有的观点的!建议不要对古训古人说的话断章取义危害无穷!

社会上的人各色各样的人都有,好人还是比较多,若老人都去讹诈人的话那说明这个社会的人伦道德彻底沦陷了。我的看法像讹人的老人不过是千里挑一的可能性都不大,不过是一个老鼠害了一锅汤,经过媒体一传播本身就不爱做好事的人推波助澜加大传播,弄的纷纷扬扬使一些好人心也冷漠了,像这样长时间的下去老人出门更加困难。但每个人都要有老的一天到那时候你们摔倒人看到没人扶你们的心情有是怎样呢!我希望做一个老人活着要有尊严那怕贫穷去讨饭也不要去讹诈人!只有这样才能是人伦道德重显阳光!

说实话,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是比较纠结的,或者更多会选择不扶,当然对于这种情况,你看到马路边有人晕倒了,尤其是老人。记住是马路边,一般这种情况下不是坑车就是坑人。有人就说了,那万一人家真的是晕倒了呢?我教你一个方法。录个视频。然后呢打电话给警察叔叔或者喊个交警过来,让交警去检查。如果这是真的呢?那你就做了一件好事,如果是假的呢,那就把他押走。[泣不成声]也是一件好事不留名。

扶的不完全是老人,扶的是优良传统,扶的相互的关心和爱护,更是扶孩子们的继承。可是,现在扶人反被讹诈的事越来越多,凉的人心,助长的是不良风气,不知道多年以后会不会出现扶人倒霉瞎了眼的传统。那个时候凉的不是个人,而是民族的认知和传统。

江宁区:老汉骑电动车撞护栏摔倒,少年扶起他反遭诬陷, 你怎么看?

这是老问题了,这就是法律的问题,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老汉他不举证可以赖啊,包括他的子女可以上门闹得你日生不安。而我们的警察不是勒令他们走法律道路,保护每个公民正常生活。而是调解,调解里面文章也多,所有的威胁,逼迫都可以在调解中无声无息的经行,让老实人感到害怕和绝望。不得已答应条件。老汉的目的就达到了。

法律对这一方面的处罚,处于空白地带。刚有捡塑料瓶的老汉,倒地六个小时,无人过问,被活活晒死。今又有大江宁,扶人小伙被讹。法律对于讹人者的处罚,几乎没有。对于讹人者,应当入刑,以敲诈勒索罪入刑!这样才能弘扬正能量,让助人者不再受伤害,让讹人者入狱!

首先如果老人讹人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老人年龄大那子女得代受,这样才能让老人和其子女考虑法律成本,第二子女和老人要进入失信名单,第三最主要就是国家要想办法提高国人素质,社会风气,社会医疗保障。

人在做天在看,讹人者必须严重处理,给社会带来了危害。我为小伙子点赞!支持有正能量的人。二十年前我就遇到过一个真实事,娱乐场地捡到一本驾驶证打开一看我刚认识这个人。过了二天我遇到了他还给他,他说他的被人偷了还有钱包诬陷我,让我给他赔钱,报了警察后来警察来了把他还教训了一顿。身正不怕影子斜。就是受点委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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