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情夫再撞死其老婆,淮安90后女子被判死刑, 你怎么看?
首先小编需搞清楚一点:被撞死的女人是被杀男人的前妻,两位被害人已经离过婚了。其次男死者与陈丽有事实同居关系,并且男死者不答应与陈丽结婚,还和前妻不清不楚,藕断丝连,这才逼的这个90后痛下杀手,快刀斩乱麻。逝者已逝!我不想替陈丽辩解什么,只是觉得渣男该死。
河南男子先出轨被妻子发现,遭妻子报复性“戴绿帽”,怒而杀害妻子及其情人,潜逃14年在惠州落网,你怎么看?
有句俗话冲动是魔鬼,在心理学上认为,人在强烈的情绪中,我们的认知会迅速下降为零,你也可以理解为智商的下降,直接表现为动物的本能,这个现象叫被情绪劫持。所以盛怒之下常会有不理智的事情发生,我相信事后当事人冷静下来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因为人只有在理智下才能启动他的思考能力。提醒我们任何事在你大喜大悲之时都不要轻举妄动,更要相信一句话宽容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南充男子杀死情人后又连杀老两口,被捕后冷笑称杀1个是死杀3个也是死;父母:他从不喊爸妈,叫我们老东西。你怎么看?
这位凶手在行凶结束之后不知悔改恬不知耻,但同时让我们大家也应该反省一下,应该深思。社会科学文明进步,可以说飞速发展,但人的素质文化却并没有提上来。是什么情况造就了这样一个变态心理。父母的教育引导,以及这个社会所给他的表象。当然他自己主观意识还是有很大的问题。
现在的长辈都宠着自己的孩子无法无天很担心特别是爷爷奶奶更是宠得惊天地泣鬼神从来不责怪孩子这样只会害了孩子真是让人担忧现在的孩子没有一点责任心根本没有感恩之心更有甚者根本不知道违法的严重后果!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为他父母感到惋惜,教育出这样一个儿子,罪魁祸手还是在于父母,熊孩子背后往往有一个熊家长的过分溺爱!
事发在2019年5月15号中午,南充市高坪村区空洞扇村发生一起命案,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菜地里发现两位老人的尸体,经过检查,两人均是失血过多致死。
据警方报道,两位老人都已年过半百,一位81岁,一位76岁,被害者伤口极深,都是一两刀致命,可能凶手手段之残忍;但案发后凶手张某并未逃离,而被抓时还表现出得意洋洋的样子。
更让人愤恨的是再审问期间,凶手张某向民警讲诉自己还有一桩命案在身,在南充还杀害了一名女子,尸体就在某酒店。
在17日下午,在张某的指引下,民警来到该酒店,同时笑问民警“佩服不”张某与该女子是情侣关系,相处一年多,张某得到了被害者的信任,将自己的身家全告诉了他,因赌博成性,好吃懒做,最后将其掐死。
张某称“既然已经杀了一个了,死刑是跑不掉了,干脆就把仇人也杀了”所以才导致了这三起命案。
现在谈教育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犯罪分子的心理可以说是相当的畸形,完全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反正都是死。
三条无辜的生命换一条贱命,我真的理解不了,像这样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枪毙十次都不为过。
太和90后女子因情感矛盾,联手情人杀害丈夫后焚尸, 你怎么看?
太残忍了。无论什么原因,当爱需要分手的时候,请不要互相伤害,更不要为了让对方不再爱自己而去故意伤害对方,因为,毕竟曾经真心的爱过。好合好散,过不到一起,离婚就是了,没必要去伤害对方,对自己曾经爱过的人,怎么下的了手。这样下得了狠手的人,可见心有多冷酷无情。
杀死情夫再撞死其前妻,淮安90后女子被判死刑, 你怎么看?
结婚吗?不结就要命的那种。
不可思议,在现代这种恋爱自由极度宽松的年代,还有人会因为爱而不得,萌生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
首先男方是有过错的,不是说不一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一个离过婚的大男人,恋上一个年轻的女孩。如果能让别人托付一生,就认真的付出自己的感情,如果不能给,就不要消耗别人的青春和感情,这是成年人应该有的对待感情的态度。
如果只是玩玩,提起裤子就说拜拜,另一边又和前妻不清不楚,必定会惹来很多的麻烦。因为感情最在乎的就是专一,没有人可以忍受一边花言巧语,一边却和别人不清不楚。
游戏感情最终游戏的是自己。
然后再来说说女孩,虽然有一句话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我相信很多人并不这样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理应认真的爱护它,没有人可以随意的践踏自己的生命,包括别人的生命。
即使感情里有背叛,有不堪,有欺骗,这都不能成为你剥夺别人生命的借口。
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世界上那么多人,总有一个人会为你而来。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在法律面前你所有的辩解都是苍白的,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样的故事可悲而又可怜,望所有人都谨记在心。
首先道德问题,社会需要公正严明的法律。如果每个人都没有道德意识,品质修养。那不是和畜牲一样了,圈养也会拼个你死我活。法律只是制裁。还需自身人品,素质,等各方面提升修养。心无杂念,洁身自爱。就不会横死街头,不会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是公正的,它是国家对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正当权利不受侵害的保护,不管什么人,什么组织,只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此女没有权力去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所以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在男多女少的年代,陈女真的是钻牛角尖,男人都死光了吗?偏偏喜欢渣男,要是我,知道情况以后立马走人,天涯何处无芳草,宁缺毋滥,也不要这样的渣男,看人品好坏,看他她对第一任怎样,离婚不离家,都是借口,无非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所以,找对象,哪怕找穷的,要要找感情单一点的,感情经历越多的越不靠谱。远离脚踏几只船手摘几朵花的渣男渣女
可以这样说,这三人都死得其所,蒋男和刘女都是二婚后重新组合在一起的,都与前任生有小孩,也共同有小孩,但没过下去又离了,还住在同一套房子,就是离婚不离家,蒋男认识陈女后,安排陈女也搬进那套房子,后被刘女发现他们的关系,赶走了陈女,按道理刘女和蒋男已经离婚了,不应该再干涉蒋男的感情生活,可是她带人来到陈女的上班地点某个商城内,在公共场合羞辱打骂陈女,脱她的衣服内裤,陈女经历过几次失败的感情,非常希望和蒋男结婚成家,但蒋男借口推脱,结合各种挫折,惹怒了陈女,最终杀死蒋男撞死刘女,陈女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