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被取消,那政府发放的奖金和住房等奖励,也会被追回吗?
不会追回。因为,奖金,奖励不是给运动员一个人的,教练,领队,主管部门领导都会有一份。而且服药不会是运动员私下自己服的。利益和责任牵扯太多。有些当事人可能已经升官了,也会有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奥运冠军,八年后因查出使用兴奋剂被取消,就说明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冠军,或者说他们不夠冠军资格。因为使用兴奋剂本身就是被禁止,或者说是违规违法的。
从理论上讲,因获冠军所得到的荣誉和奖励应全部追回,因为他们不具备冠军资格。
但因时隔八年,有的已经消耗,具体处理只有酌情而定。
但无论如何都应该进行处理,不能姑息迁就。否则就是怂恿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奖励。这样就会使竞技体育这项活动无法开展下去。
应该是没有被追回。国际奥委会2017年官方正式宣布剥夺三位2008北京奥运会女子举重运动员冠军荣誉,三名运动员的所属级别是(女子69公斤级金牌)、(女子48公斤级金牌)、(女子75公斤级金牌),她们的金牌被收回,但从2017年成绩被剥夺至今,已经过去了五年时间,官方从来没有宣布将这几位举重选手的奖金等奖励追回,甚至连传闻都没有,可见在金牌被收回后,其他的账十之八九是一笔勾销了。
不过放眼职业体坛,有些事情就不是那么容易过去了。例如阿姆斯特朗,这位环法七冠王服药东窗事发,经过法庭判决,阿姆斯特朗被要求向赞助商归还当年比赛获得的1200万美元奖金,但阿姆斯特朗的律师团队强调,赞助商已经实现获利,指控失去时效性。阿姆斯特朗不仅环法冠军头衔被追回,还被追讨奖金,最终阿姆斯特朗支付500万美元达成庭外和解。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奥运项目和环法大赛也是两回事,只不过,阿姆斯特朗要“吐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也是明码标价的,至于奥运冠军的奖金是否被追回,答案就是——从未官宣,因此可以默认为,没有被追回。
不会的。要么一个月宣布正确消息,它的冠军成绩有问题。你想想:培养一名运动员多不容易,国家化财力,自己陪青春,最后落下了劳民伤财,我认为既然过了一年后,千万不要追回他的所有奖品了,让它作为记念。
谢谢邀请。
获得奥运会奖牌,对运动员来说意味着职业生涯的荣耀,当然也意味着不菲的物质奖励。我们国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运动员的奖励标准也水涨船高。从国家层面到运动员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名流人个人,都对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有相应的奖励,运动员个人则还可能由此带来广告效应等隐性收入。成为奥运冠军,无疑是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无尚光荣和不懈追求,追求超越的体育精神,哪怕是基于“重赏之下”的实惠,也无可厚非,毕竟也是人之常情。只是明知兴奋剂的危害,依然铤而走险,不惜葬送个人荣誉,损害国家形象,沽名钓誉终究是为人不齿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因此而受到处罚,咎由自取且理所应当。
但是,随着违规运动员的金牌被收回,有个问题也非常现实地摆在前面,那就是他们以及教练获得的物质奖励怎么办呢?收回金牌好操作,但已经奖励的别墅、黄金和现金呢?既然荣誉是不当手段得来的,金牌被收回了,收回奖励的物质待遇,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