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聚餐有人酒后猝死怎么处理赔偿?
大家一起喝酒,并无互相劝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参与聚会的人员或不会被追究职责。
但因为及时提醒之类的做法很难在事后拿出有效证据,所以通常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是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其实这不能算处罚性的赔偿,而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慰问金,金额通常不会太大。
朋友聚会猝死朋友需要赔偿吗?
这要看事情的经过,如果朋友聚会的猝死是因为有人敬酒导致的或者其它游戏不当引起的猝死是需要赔偿的,如果是因为他身体本身的原因猝死的,朋友尽到了照顾义务,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事情发生之后最好报警,让警察来调查事故的真正原因。
东北女子参加同学聚会倒地猝死,同学录视频旁观,你怎么看?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悲伤,为那位不幸去世的女士默哀。这是个比较典型的社会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
很多人第一时间谴责那些围观或者漠然的同学。我觉得需要更切合情景来看。这位女士前一分钟还好好的,但心脏病突发倒地。对于很多经验不足的人来说,他根本就不知道她正在死亡。那些录像的同学,可能觉得这位女士正在表演什么,所以他们很开心录下来。那些继续埋头吃饭的,可能对这位女士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根本就没有关心。因为他们觉得这样的聚会是比较自由的。有人讲话,有人表演,这一切都不需要强制去听,也不需要强制去看。所以他们继续在吃饭,对于发生了毫不在意。这样的事儿我自己就遇到过,我父亲生病了,我没有经验,认为这样的病不算什么,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所以耽误了送大医院治疗,以致后悔不迭。
如果是大家经验不足,这不应该谴责。倒是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人的生命很脆弱,很多突发事件在不经意间产生,我们对此一定要保持警惕。如果是这种情况,我相信那些同学也会后悔,后悔他们在此期间漠不关心或者竟然拍摄下来。
当然,也不排除这些同学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觉得这么多年没什么交往,所以围观或漠然。要是这样,那就是很恶劣的事情。鲁迅当年弃医从文,就是因为那些对于同胞的死亡竟然围观漠然的场景。多年过去了,我们的人性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和当年一样。这是十分恐怖的。
同学会是比较复杂的聚会,各种情况都会发生。我奉劝各位参加同学会不要太激动,也不要太冲动,要保持一份理性。对于那些关系确实要好的,可以参加,如果本来就关系淡淡,多年又没有啥联系的,其实不必参加。保重身体,心理愉悦最要紧。
笑着录视频者固然毫无人性可言,而将当时的情景录下来并上传于网络者,又比前者强得了几分?不过是一路货色而已!
有人倒地猝死,不马上停止录视频去施以援手,却抓住机会将“猛料”录下。且不说死者是多年的中学同学,就算是素不相识的路人,也不该如此见死不救啊!
可恨!可怕!可叹!
恨世风日下,怕人心险恶,叹世人冷漠无情!
都说有三种感情最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飘过娼。
其中,同窗之情排在首位。而事实上,同学关系也是大多数人最重要的社交关系之一。
可惜,真正有深厚感情的同学关系,多建立于最后学历的那一批之间。越往前追溯,同学感情越淡漠。所以当有人说“咱们是幼儿园同学”时,大家都哈哈哈知道这是个笑话。
最可怕的是时间,它带走一切:青春、容颜、记忆、感情,甚至还有欲望。
我不知道,38年前的中学同学(或许是初中)之间,到底还剩下什么。这样的同学聚会,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这么多年了。也许当初,大家确实曾经从同一个地点出发,朝前走,开始自己的人生之路。那一刻,也许确实曾经有过非凡的、值得纪念的意义。
然而,我们的前路,还有很多的站点,还会遇上更多的人。
有的人走着走着,掉队了;有的人走着走着,不愿意再往前行;有的人却走得很远,远得背影都无法望见……
相似的人总会走到一起,成为朋友、同事、邻居,或者亲戚。不相似的人,却渐渐形同陌路。
38年前的中学同学,走上相同人生道路的人,又有几个?他们各自所处的阶层已经泾渭分明,鸿沟极深,几乎完全失去流动的可能性。这种聚会,哪里找得到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同学聚会大变样,谁曾想到只因为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竟会造成阴阳相隔的局面。更让人寒心的是,昔日的同窗好友,在面对倒地的同学,竟然无动于衷,还在一旁谈笑风生,推杯换盏。这些人还能称之为人吗?
这位可怜的东北女子,想来下辈子再也不会参加如此的同学聚会了,也悔恨自己当初认识了这帮所谓的同学。同学聚会再也不是以前那种用来联系同学感情,回忆同窗美好时代的同学聚会了。现在变成了个别大老板炫富,叫嚣着买单的场合了;变成了只谈钱不谈感情,谁有权势巴结谁的场合了。这种同学聚会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大家都那么忙,放过彼此吧。
一场同学聚会,闹得家人阴阳两隔,搞得家里夫妻不和,鸡飞狗跳的事情出得还少吗。同学聚会只是一群有目的的人,带着利益聚集在一起的闹剧而已。混的好的受众人追捧,混的不好的被人阴阳怪气的评头论足。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同学聚会更多的是尴尬,因为一群三观不同的人聚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可聊的。
说到事件的本身,这一群冷漠的,不能称之为人的“人”。面对同学的倒地,没有这个人出手相救,哪怕是拨打120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都没有人去做。在面对意外情况的时候,小朋友都知道要拨打110,120急救电话,而这一群四十多岁出头的“成年人”,却连一个小朋友都不如。可悲,这是全社会的悲哀。
远离无用的社交,无用的社交只会让你成为一个无用的人。看到如此,同学聚会,你还会参加吗?
看到有关这起事件的新闻后,我的第一反应是联想到单位里一位58岁的老同事,很巧合的是他最近也在正忙着联系他当年的高中同学们准备组织一场聚会。
从他高中毕业算起至今已经整整四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同学们如今都已年届花甲,更有少数人已然离开了这个世界。
孔子曾经说过: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
一个人活到六十岁的时候已经听得进逆耳之言,詈骂之声也无所谓,凡是都能看得开。他告诉我真正想要发起同学聚会的另有其人,据他说那位作为发起者的同学家中颇有财富,但是前两年那位同学得了一场大病险些丧命,于是乎将一些身外之物都看得轻了,反而对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为在乎。有介于此,那位同学才会想到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回顾人生中曾经美好的回忆,珍惜彼此的同学情谊。
不同于80、90后们,这些50、60后们在求学时身处的条件颇为艰苦,因此当时他们之间的友情是朴素的。我的那位同事为了通知当年的某女同学,费了好大劲才问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那位女同学在接到他的电话之后突然对他连连道谢。原来当年那位女同学因下河游泳差点殒命,幸亏我那位老同事不顾自身安危将她救起。这件事情我同事早已遗忘,没想到时隔40年后对方仍然铭记于心。
我们回到发生在吉林四平的这起事件中,参加聚会的是四平二中83届某毕业生,事发时距离他们毕业已经过去38年了。
一群年届六旬的老人,理应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与社会经验。那位不幸殒命的女衣女子身体出现异样,稍有常识的人都应当知晓其乃是突发疾病。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人的第一反应必然是想办法采取一些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或者是拨打120寻求帮助。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女子倒地后,众人上前围观,其中有人竟笑着录视频,更有些人冷眼旁观,继续淡定埋头大吃。一条生命就此消逝,而这消逝的生命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曾经朝夕相处的同学。
我们不凡假设一下,假若这位女子倒在路边,就算人们出于某些方面的考量不会上前将之扶起,但最起码还会打个120或者报警求助。
冷漠是我唯一可以用来形容这群高中同学的词语,冷到令人担忧更令人害怕。
原本所谓的聚会是为了纪念同学间的友谊,而女子的殒命却让这所谓的友谊瞬间烟消云散。见死不救,冷眼旁观,这种做法连做人最起码的人性都丧失了!
不知道这位女子在倒下的一瞬间是否对前来参加了这场毫无人性的聚会而感到后悔、感到不值呢?!如此的聚会不来更好,如此的同学不认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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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女子参加同学聚会倒地猝死,无人参与急救,你怎么看?
同学之间三十多年的友谊,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面前竟然显得那么苍白。一场同学聚会,竟然成了最后的告别。
据青年时报消息,6月25日,吉林省四平二中83届某毕业班学生举办同学会,来纪念彼此长达38年的友谊。席间,一位身着绿裙子的女性站出来对同学们讲话,谁知,女子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疑似心脏病发作倒地猝死。事发后众人围观,一男子竟笑着录视频,更有些人冷眼旁观,继续淡定埋头大吃。
据了解,这位突然倒地的女子疑似心脏病发作猝死。女子倒地后旁观的同学真的令人寒心,暂且不说没有人参与急救,因为急救可能需要一些基本的医疗常识,围观的人可能并不具备这个能力,而且在病情不确定情况下谁也不敢贸然行事这也正常。但是那些表情淡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同学,确实让人无法理解。更有甚者竟然还在笑着拍视频。很多网友表示,这个聚会太假,有人倒地了竟然还在吃,简直连路人都不如。
原本是一场高兴的聚会,最后竟成了一场告别,从视频中看到,女子倒地不久手指蜷缩,并呈现发青。至于有没有人叫救护车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看到的是更多的冷漠。
同时也奉劝大家一点,自己身体不适尽量避免参加一些活动,而且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常识。
99随便语:莫大讽刺,38年同学友情冷漠到如此程度,病态的人性。
地点:吉林四平
时间:6月25日
事件:女子在38年同学会上倒地猝死,老同学们冷眼旁观
(1)吉林省四平二中83届某毕业班学生,为了纪念彼此长达38年的同学友谊,举办了一次同学聚会。
席间,一位身穿绿裙的女同学站出来讲话。根据视频显示,该女子说道:“……目的是给大家机会拉近彼此之间的感情……”
(2)绿裙女子说到一半突然停住,然后往地上摔倒,疑似心脏病发作。
部分同学立刻围了上来,讨论绿裙女子的“死症”,比如一位女同学评论道:“……这个状态已经挺半天了……你看手都紫了……这才三分两分的功夫……“
(3)绿裙女子心脏病发作倒地,人事不知,在场的是一群“38年友谊的老同学”,却无一人上前施救,甚至无人拨打急救电话。
其中,有一名男性同学笑着在现场拍视频,开心地合不拢嘴。
另一边的餐桌旁,一些所谓的老同学,丝毫不受干扰,继续淡定埋头吃喝。
死者一定没有想到,38年的友谊早已变了味道。
视频很短,死者前一秒还在拿着话筒怀念青春和友谊,后一秒倒地,引来同学围观,却无人上前救援。有人微笑着拍视频,有人忙着拍死者,还有几个女人在埋头大吃,生怕亏了份子钱,就是没有一个人拨打120,没有一个人流露出关切和担心,真是莫大的悲哀,天大的笑话!
事情发生在6月25日,吉林省四平二中83届某毕业班学生举办同学会,来纪念彼此长达38年的友谊。
席间,一位身着绿裙子的女子站出来讲话,谁知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疑似心脏病发作倒地猝死。
事发后众人冷眼围观,有人拍摄死者称维持这种状态已经2、3分钟了。期间没有一人提出拨打急救电话。
其中一男子竟笑着录视频,仿佛刚刚发生的只是一件极为可乐的饭后谈资。
还有几个女人继续淡定埋头大吃,估计是想把份子钱吃回来。
不要说这是自己的同学在眼皮子底下发生了意外,就算是陌生人发生意外,这群冷漠的旁观者也应该受到谴责。
退一步讲,哪怕你们不知道心脏病突发之后的急救知识,难道不会拨打120吗?
哪怕你们蠢到什么都不会,也请不要漠视生命!当老同学在你们面前倒下后,冷眼围观、拍摄视频、微笑记录、淡定吃喝,这些极其令人齿冷的举动竟然代替了震惊、错愕、关心、救助。
我们这些屏幕之外的旁观者都感到深深的心寒,你们可都是人啊!恐怕自然界的动物看到同类死在眼前也会有一丝悲哀吧。
法海一粟疑问:同学会组织者是否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1、法海一粟的疑问。本想重温当年情,不料香魂归西天。斯人已逝。法海一粟认为,与其在这里指责在场的其他同学的冷血、无情,不如探讨一下,同学会的组织者是否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2、何谓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有两类主体:一是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等管理人;二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因此,安全保障义务人必须采取一定的行为来维护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免受侵害。这种义务的具体内容既可能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也可能基于合同义务,也可能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
3、同学会的组织者是否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法海一粟认为,同学会的组织者是否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取决于规模的大小。如果同学会规模庞大,人数众多,那么,其组织者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这里的“规模庞大”能否有一个客观标准呢?法海一粟认为,很难。对此,如果诉到法院,则由法官结合生活经验、一般常识等自由心证了。
法海一粟的观点是:不要轻易将同学会的组织者苛以安全保障义务。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