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在海底捞吃出“卫生巾”隔天在另一家店又吃出异物,索赔百万,这是敲诈勒索吗?
有人疑惑,吃出异物倪女士向海底捞索赔百万,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明确回答,如果是正常消费索赔,消费者要求赔偿多少都不会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所以倪女士如果是真的吃出了异物,要求百万赔偿,否则就曝光,并不会涉嫌敲诈勒索的问题,这顶多是民事纠纷,索赔是消费者的权利,赔多少,看实际损失和双方约定,要价百万,给不给看商家自己意愿和法官的认定。
如果是碰瓷,就涉嫌敲诈勒索!
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倪女士故意碰瓷,比如顾客自己把异物放入火锅,再向商家索赔百万,否则威胁商家要曝光和举报,这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是要坐牢的。(敲诈勒索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刑期十五年)
而海底捞这个事件,顾客倪女士28日在深圳海底捞吃出“卫生巾护垫”,29日在另一家火锅店也吃出类似异物。倪女士在协商中,索要百万赔偿,并砸坏了些餐具。有一个细节,倪女士是在吃完三百多火锅后才发现异物,之前并未捞出,而所谓异物其实就是一张卫生巾外形的纸,根本不能煮太久还保持原样,更不太可能发生两次。
同时,警方通报称,经调查,倪女士亲属称其有双相情感障碍病史(就是躁郁症,精神类疾病)。
所以,基本可以确定,就是顾客倪女士故意碰瓷。对于此事,倪女士家属表示抱歉,海底捞也很大度的发了公告,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倪女士。
有精神疾病就一定不用刑事责任吗?不。
本案算是真相大白了,倪女士一番吵闹、碰瓷之后,原来是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