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送保姆,自己家房产为何要给外人?
将心比心,做父母的哪会不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的?会留给保姆无论保姆是否真心实意都说明待老人不错,而自己的子女陪伴照顾必定严重缺失。作为子女的应该检讨下自己的行为。如果想要财产就多关心关心老人,老人看到子女的的关心也许会改变主意的,这毕竟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就有处分的权利。
在老人心里,保姆是他最亲的人,比跟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还要亲的人,所以财产赠送给他认为最亲的人,无可厚非。这是第一种可能。
有的老人希望自己的子女能自力更生,独立成长,不愿意继承财产给孩子,比如脸书的老板大部分财产都给了社会,仅给自己的孩子留下极少的财产维持生活。如果财产给了孩子,孩子坐吃山空,还不如物尽其能,给需要的人呢。这是第二种可能。
有的孩子不孝敬父母,父母心寒了,生气了,财产不给孩子,这是第三种可能。
不管老人做出何种决定,我们都应该尊重老人的做法,毕竟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由支配权。
一个100万人口城市家政保洁可以吗?
一个100万人口的城市肯定有很多家庭和企业需要家政保洁服务。然而,实现这个目标可能需要经过多个阶段的规划和实施。
首先需要考虑到人力和物力的问题,如何招募和培训足够的保洁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物资。
同时,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以吸引足够的客户。
最后,需要密切关注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如果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一个100万人口城市的家政保洁企业是可行的。
老人去世将百万房产遗赠给保姆,遗赠协议与遗嘱哪个更有效?
第一,从法律角度讲,遗嘱只针对法定继承人,比如说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但你要是在遗嘱里写把遗产给到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个就叫遗赠。
第二,如前所述,如果你是遗赠给保姆,保姆需要在2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遗赠无效。
第三,除遗赠外,老人还可以选择与保姆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同时选择一个可靠的监督人,对于老人而言更有保障。
第四,以上遗赠也好,遗赠扶养协议也好,都建议公证,避免身后引发争议,毕竟百万房产不是个小物件。
您好!
不能说哪个更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均有效。比较准确地说应该是: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级高于遗嘱。同时有协议和遗嘱的,将按照协议执行。
老人将百万房产遗赠给保姆,遗赠的手段只有两种,别无他法:遗嘱(将财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的遗嘱,属于“遗赠”性质)、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而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意此条的表述,是有递进关系的,优先级依次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因此,如开篇给出的结论:若老人去世时,同时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将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执行(前提是协议本身合法),不论两者之间的先后时间关系。
这里稍微展开一下,补充两点:
为什么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级高于遗嘱?
- 协议,是双方行为。老人与保姆签订协议、将房产遗赠与其,在双方自愿情况下,即视为达成共识。
- 遗嘱,是遗嘱人的单方行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在遗赠性质遗嘱的生效条件中有一条规定:受遗赠人必须要在得知之日起60天内做出接受表示,否则视同放弃。而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签字了,就可以理解为:受遗赠人在得知遗赠事宜之时即做出了接受表示。
双方共同约定,要比单方意愿的优先级更高。所以,协议优先级高于遗嘱。
什么情况下不按照协议执行?
前述所有前提是协议必须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正常执行。
不按照协议执行,通常有两种情况:
- 一是协议签署情况。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条件:签订协议时,遗赠人(老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是否受到诱导或胁迫;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 二是协议执行情况。协议中涉及到双方的权利、责任。若保姆没有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执行,例如约定好要伺候老人养老送终,但并未做到,则视同违约,可以不按照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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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杭州一个从事书画行业的老人黄某有两个女儿,但女儿们出嫁后从未回家照看父亲。于是黄某找来一位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2007年11月黄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百万元遗产赠给保姆。黄某去世后,他的两个女儿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分得百万元遗产。 (1)黄某的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保姆获得财产属?
(1)黄某的遗嘱有效。保姆虽然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但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不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而保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本题考查财产继承。要求学生学会区分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 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保姆获得财产属于属于遗赠。
8旬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与保姆,你觉得老人的行为对子女公平吗?
有的子女在老人年迈需要身边有人照顾时,子女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或者是出于什么原因不能实行他们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在此情况下保姆在老人生活各个方面尽职尽责以外,尽善其美的在老人生活不方便或者是生病时,给予老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使老人有了家的温暖和欢乐,而儿女又没经常在跟前尽孝,使得老人对保姆有了自家亲人的感情而产生依赖!家产是老人的私有财产,如果老人头脑清醒思路明了,他的财产老人有权主宰分配馈赠他人是老人自己的权力,他想以馈赠财产的方式来答谢保姆,任何人无权干涉!这就是我的看法!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不敬孝道,或者不文不问,那么子女无权得到家产。对于保姆来说她是一个外人,心的善良,对老人贴心照顾,日夜坚守,比自己的儿女都孝敬,那么老人的想法是对的,赠与给保姆是可以的!
这个也要从具体情况分析哦!
如果房子是老人自己的:如果老人的子女很忙,又要上班,还有小孩要照顾,没有办法管老人,但是日常有电话沟通,会定期来看老人,并给老人请保姆,这样对子女是不公平的!
如果老人的子女很忙,但是从来不管老人,那我觉得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给保姆也是他老人家的自由,前提是老人思维清晰的状况下!
如果房子是子女给买的,那毫无疑问,老人是不能这样做的,这样做就是对子女不公平!就像《都挺好》里面的苏大强!老人也不能没有理性,没有子女情分!
但是到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都是最后闹比较复杂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我们子女还是应该多关心父母,多陪伴父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父母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毕竟血浓于水,一家人就是一家人!
首先,老人身后的遗产在老人健在的时候是属于老人自己的。按照物权法规定,老人对之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只要老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谁都不能剥夺他的权利。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自然顺序继承。所以,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老人之所以专门立下这份遗嘱,他会在子女和保姆之间综合亲情,感情,友情诸方面进行权衡比较。做出这个决定自有其道理。 斯人已去,我们尊重老人的决定是对他最好的缅怀。不要把“老糊涂”之类的脏水再往他的墓碑上浇了吧。我无意议论子女们孝与不孝,好与不好。但我可以断定,保姆一定是得到了老人的认可!
老人把遗产公正给保姆,个人认为没有问题。自己的财产自己说了算,想给谁就给谁,只要是自己意愿就可以,排除保姆的意愿。
现在有的孩子做事是按自己的想法做不考虑老人的心愿,老人需要什么全然不顾,子女给老人花钱请保姆,算是比较好的,有的子女花钱给父母,那是挤牙膏,老人用自己的钱,都要子女干涉,这种子女也不少。老人,特别的单身老人,孤独寂寞冷,子女很少理解,因为他们忙于工作,忙于小家庭,忙于自己的事。。。根本体会不到老人心情,所以花钱雇保姆,对老人的陪伴,照顾,成了老人的依赖,多数老人是善良的,感觉保姆对自己的照顾应该要感恩,自己的财产留给保姆,这样的老人是少数,我很理解。
我的做法是:1,我作为子女来说,父母的财产是父母的,我无权干涉,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我做好自己就行,对父母尽职尽心,自己不能全面照顾老人,请保姆照顾,该花钱就花钱,因为这是短期的,老人给我们发挥的时间不长,有一天,想发挥都没有机会。2,我作为老人来说,尽量不麻烦子女,能上班就上班,赚养老钱,老了不要去想子女照顾自己,那是不可能的事。自己能动就自己照顾自己,生命在于运动。不能动了找个好一点的敬老院,走完余生。至于遗产问题,那要看当时的情况,反正该给子女的已经给了,留下的自己说了算。
我也是奔六的人,也属于单身老人了,目前身体不错,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能工作就工作,让自己活的充实一点,虽然有点孤独,但快乐盖于孤独。不用担心明天怎么样,过好今天就行,特别是单身老人,一定要充实充实,否则就会孤独寂寞。
第一次写回答,都是实话实说,个人观点,谢谢。
为什么类似的问题比比皆是。真的是子女们不孝,还是老人糊涂了,被保姆协迫了。各种原由理不清。虽说老人的财产自己说了算,但这样做,对得起自己的妻子及子女吗?你财产的获得也有他们的付出。
苏州八旬老人立遗嘱赠百万房产给50多岁保姆,儿女不知情, 你怎么看?
这个新闻我看了报道,老人姓贾,80多岁有一儿一女,常年不来看他,老人不愿意去敬老院,保姆在家照顾了6、7年,无微不至。老人自己也说了,房子是自己和老伴共同有,老伴去世时遗产已经发生继承关系,所以贾老伯转让的是自己的那部分,法律上是生效的。
中国人最喜欢的就是用道德来衡量事情,作为评判标准,甚至大过了法律。
事情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是中国现在的家庭现状,70后、80后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老人退休需要照顾,孩子上学需要花费,在公司还得抗住90后带来的压力,上看领导眼色,下顶公司压力,房贷车贷信用卡……
老人年事已高,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俗话说养儿防老,照顾老人不仅是儿女的义务,更是儿女的责任,工作忙、生活累、没时间都不是借口和理由,老人已经是风烛残年,需要的是关怀,这一点上儿女应该自己反思一下,在老人剩余的有限时间里,是不是应该多陪陪老人。
面对网友提出的老人是现实版苏大强的言论,我不同意,但是也不完全反对。老人被保姆的行为所感动,给予一定的奖励是没问题的,但是不要忘记,保姆的薪水是儿女给的,如果没有足够的报酬,保姆怎么会无微不至的照顾老人呢?
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送给保姆,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1.老人育有一儿一女。有可能老人家的儿女们都忙,没时间照顾老人。他们没有做到儿女们应尽的义务,老人不是贪图你的钱你的东西,只是想让儿女常回家看看陪着老人说说话,聊聊家常。老人年纪大了,没人陪会很寂寞孤独!
2.老人家的这个保姆是不是做到了应该是儿女们做的事情呢?比如说陪老人聊天。招呼老人生活起居。待老人如父母般看待!而且还照顾老人好多年。人是有感情的,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将心比心老人也是能感受的到!老人家心里觉得这个保姆不是保姆,就是他的家人,他的孩子!在心里把保姆当成他自己家人。自己也只有这一套房子也没别的送给这个家人这个孩子,自然而然就会把房子送给保姆。拿心换心。好人一生平安!
这是我的愚见。大家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不给子女给保姆,法律行得通吗?
关于这样的事件,如果遗嘱是法律认可有效的,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前一段时间苏州一位八旬老伯在苏州一家遗嘱登记中心以公证立遗嘱的形式,将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这个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闹得佛佛杨扬。根据老人的说法,6年前开始,这位保姆一直贴身细心照顾他的患病老伴,一直到老伴去世,贴心照顾,任劳任怨,远远的胜过自己的子女。老伴走了以后,又一直照顾自己。自己的子女因为在外地,忙于工作或者自己的家庭,顾不上他,更不用说像保姆这样的悉心照料了。
通过这样的事情,反映出来很多问题,老年生活上的孤独,子女身上的重担等,财产赠送给保姆,毕竟我不是当事人,我认为还是要多关心一点父母的生活,毕竟家里可以请的起保姆,我不认为生活会非常贫困,可以在周末或者节假日多回去看看父母。很多空巢老人还会被骗,买一些保健品啊等等。从小抚养我们长大,也很辛苦,老了,老小孩,他们会想我们多关心一点他们。
我国目前法律认可的遗嘱的形式有五种: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行不行,子女说了不算,只要保姆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有效性,理论上在老人去世后两个月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就可以按遗赠受让。不过,想要证明遗嘱的真实有效性,很难。所以总的来说子女不用太担心。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并非所有的财产只能给法定继承人,只能给子女,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房产的权利,自然也可以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员。
当然,因为保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这个在法律性质上不属于继承,而是属于遗赠,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是遗赠与继承的差别之一,继承若是没有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则是接受继承,遗赠若是没有作为接受遗赠的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按照法定继承。
老人需要赡养,需要尽孝的时候,子女不尽孝;老人去世,留下遗产,却以子女自居,并要求分的遗产,这种事情再常见不过。若是子女不孝,留在老人身边照顾的仅有保姆一人,有的老人便将房产留给保姆,这是合情合理合法。
首先,应确定的一点是该房产购房时夫妻是否都健在。。如果夫妻均健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但在一方离世后未进行分割,而是由另一方继续居住。如果属于这种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而言,老人以遗嘱形式将房产赠与保姆的行为是欠妥的。因为老人的遗嘱处分了他不应该处分的财产。这是因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本应进行财产分割,但子女考虑到到老人还要居住,未在此时要求分割,并不等于他们放弃财产继承权!
其次,老人留遗嘱将房产赠与保姆,需要对该遗嘱的有效性进行判断。不违反法律的可以支持,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只能按法定继承。比如该房产应该在先行去世一方去世时就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子女当时已经获得逝者的遗产一部分,而后去世后将包括这部分财产的房产全部赠与保姆的行为肯定属于无效处理。老人只能处分他拥有完全财产权的财产,比如他将个人应得的份额分给保姆,这才是一种正确的处理方式。纯系个人观点。
百万遗产,给女儿还是给保姆?
给女儿因为百万遗产是父母留给子女的财产,应该用于子女的成长和发展。
女儿是父母的血脉,也是父母的未来,给女儿可以帮助她更好地学习和生活,让她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而保姆只是一份工作,虽然也需要工资,但不应该成为父母留给子女的财产的主要受益者。
当然,如果父母有特殊的情况,比如女儿已经拥有了足够的财产或者女儿不需要这笔遗产,那么可以考虑将遗产留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比如慈善机构或者其他亲戚朋友。
但总的来说,百万遗产应该优先考虑留给自己的子女。
给女儿更为合适。
1.女儿是自己的血脉,是家庭的核心成员,经济状况良好也能够帮助到自己的家庭成员,贡献家庭。
2.即使保姆照顾得再好,遗产也迟早要用完,而给女儿则能够传承家族财富,对于家族的延续和发展更有意义。
另一方面,如果女儿已经有了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而保姆则需要这笔遗产去解决她的生活问题,那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将遗产分成两份分别给女儿和保姆等。
最终决策应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和家族价值观来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