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至老婆轻伤,派出所己立案,老婆同意和解公安局还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
这是家庭暴力的一个表现。现实社会中,由于受家庭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这种情况一般妻子都会选择沉默。但这反而助长了丈夫的气焰。现在很多地方,遇到家庭暴力是可以救助于公安机关的。针对你这样的情况,如果你受伤程度构成轻伤,你丈夫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轻伤属于自诉范围,就是要自己找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追究你丈夫的刑事责任,一般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贵州一孕妇屡遭同居男友家暴,报警刚和解,半小时又被打入院,大家觉得该女子该怎么办?
这个女的苦日子在后面,这样没有担当没有爱心没有责任心的人别指望他能照顾和教育好孩子,如果孩子出生后健康有问题,男的分分钟玩失踪,即使孩子健康,可孩子小容易哭闹不好带,这个男的也别指望能派上用场,如果女的想等孩子生下来看在孩子份上男的能改进那真是傻到家了。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贵州凯里,公安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名身怀有孕的女子在路边哭泣,疑似遭到家暴。特巡警赶到现场,女子说,自己遭到同居男友家暴,刚刚逃出来!
民警送女子回家,发现女子的男友还在喝酒。但对于打人一事,男子矢口否认。民警就把男子和怀孕女子带往派出所调解。在派出所,男子的认错态度较好,女子原谅了他。之后,两人一起回家。
没想到半小时后,路人再次报警,特巡警赶到现场发现还是那名男子和怀孕女子。看到女子几度晕厥,特巡警将女子送到医院检查。
待女子情况有所好转之后,特巡警将怀孕女子护送离开。
随后特巡警将该男子带走予以治安处罚。
这个事件中群众做的好,值得称赞!
看到有人危难,而自己不了解情况,或者没有能力给予帮助时,选择及时报警,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民警做的也很好,同样值得称赞!
及时出警,并妥善处理了该次事件:将遭家暴女子送回家,没有草率离开,看二人矛盾没有得到解决,而是将二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避免矛盾再次激化。第二次出警,更是将女子送到医院检查后,再护送离开。
都这样了,还跟着这男子干嘛呢,果断打掉孩子,离开渣男,开始新生活,有些女人就是懒,想依靠男人生存,宁愿当寄生虫,不明白人最好的依靠是自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民警能帮你一时不能帮你一世,最终得靠自己摆脱不被挨打的命运,女人得自尊自爱,人家才会尊重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们今天的生活中,这种事情可以说经常出现。就这事本身来说,那个男人打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肯定的讲,在女子怀孕前就多次因为饮酒被打。只是这个女人喜欢逆来顺受罢了,不然怎么会有今天的结果呢。当然啦,我也很愿意这女子的噩梦是今天开始的。但是这种恶劣行为的男人,必须离开他。打骂一个怀孕的人,无论如何都不是人干的事情。这种男人本性根本就不能改变。我代理一起离婚案件中,一个常年打骂妻子的丈夫就是很好的例证:媳妇,今后我要是再喝酒,你去你姐妹家住行不?听听,这就不要脸的说法。所以,远远离开这个男人是最明智的选择!
可怜人必定有可恨之处 。 明明可以自己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非要觉得这个是爱情。 有毒 真的挺有毒的 建议 打掉孩子 给不了孩子一个好的未来 那就别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 去外地吧 逃走 就可以了 , 不过 这女的 终归那一个字 贱。
家庭暴力调解书能签字吗?
可以,在签收调解书前可以反悔。
未在调解书上签字,说明调解不成功,该调解书即使已经制作,也不能生效。行为人该承担什么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自诉案件)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再行起诉,调解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判决,法院让你们签的应该是庭审笔录。要注意调解和判决的区别,调解与判决是两回事,调解书不签字是无效的,等于你不承这种调解,而判决就不同了,判决是根据事实证据,再依据国家法令,法规,法律而判决的,那就不管你签不签字都是有效力的。
报案后双方和解了还用去派出所签字吗?
不用。
在派出所调解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书,除了双方签字,不一定需要派出所的人签字盖章的。
发生民事纠纷的,派出所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后,该协议即生效,如果没有派出所的人签字盖章的,对协议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报案后双方和解了还用去派出所签字的。
目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越来越严格和规范,一个案件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就会依法依规进行受理,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公安机关就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同意签字并按手印,这样调解书就有了法律效力,私下调解如果一方反悔不受法律保护,所以私下调解也需要到派出所签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当事人再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依法受理案件侦查,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如果双方私下和解,则双方也必须到公安机关签订和解协议,否则,公安机关依然会对案件进行依法处理。